深圳发放首笔公积金贷款 以家庭名义获贷90万

2012年10月17日
  

来源:深圳商报 作者:李秀瑜 编辑:文琴

 

    在南山买房的杨女士一家成为深圳市第一个享受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记者昨日从市公积金中心获悉,深圳首笔公积金贷款已成功发放,杨女士以家庭名义申请了90万元公积金贷款,同时还申请商业住房贷款47.9万元,这也是深圳市首笔公积金组合贷款。为检验公积金贷款业务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更好地为广大职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公积金管理中心和7家受托银行在公积金贷款业务正式对外推出前,进行了一次完全真实条件下的实战测验。 

  市公积金中心通过7家受托银行邀请了10余位职工试办公积金贷款手续。9月14日,杨女士成为第一位在实测中受理成功的人。经过此次实战测验,证明公积金贷款业务系统安全可靠,保证了9月28日公积金贷款业务正式对外试运行的顺利开展。 

  杨女士以家庭名义申请了90万元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由建设银行放款,同时,向建行申请了商业住房按揭贷款47.9万元,不仅成为深圳市首笔公积金贷款,也是深圳市首笔公积金组合贷款。 

  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缴存职工,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这也是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要条件。申请人应关注公积金的缴存状态是否正常,以免提出申请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为了节省时间,缴存职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应先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进行预约。同时,缴存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请事先查阅相关办事指南,在办理业务时一次性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另外,缴存职工在办理业务前应预先选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受托银行。 

  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积金贷款业务于9月28日正式上线,公积金中心最快于10月底陆续向9月28日公积金贷款业务试运行以来受理成功的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

相关新闻

时事动态